一萬元口號爭議的來龍去脈
一萬元口號爭議的來龍去脈
2024年度中央稅收再度「超徵」5,283億元,引爆在野黨「還稅於民」主張。藍白陣營鎖定「每人1萬元」作為動員口號,7月11日挾國會席次優勢三讀通過特別條例,一次性撥列2,350億元普發現金。行政院與財政部則警告:稅收優於預算並不等於歲計結餘,若未先還債恐演變為「舉債發現金」。此番攻防,既是政策爭辯,也是罷免戰後延伸的民意攻勢,最終迫使執政黨在附帶決議中保留覆議與釋憲的可能性。
為何定錨「1萬元」?
1.財務上限:扣除預留還債及長照、社宅等既定支出後,可供分配約2,500–2,700億元,平均至全體國民約11,000元;政黨談判取整數,落在「1萬」的宣傳甜蜜點。
2.心理效應:1萬元約等同一般受薪族月薪的30%,足以「有感」卻不至於瞬間惡化赤字。口號朗朗上口,便於動員。
3.歷史比較:2008消費券3,600元、2023普發6,000元;在通膨推算下,1萬元呈現「遞增」符號,強化政黨對照效果。
普世「還稅於民」原則下,國民到底能分到多少?
以5283億元超徵為基礎,可作三種試算:
1.全額平均、完全不排富 5,283億元 ÷ 2,320萬人 ≈ 22,800元/人。此方案等同把所有超徵一次性發完,財政部認定不可行,因債務尚未償付。
2.優先還債後普發(行政院版本)
•依《公共債務法》必須先撥 1,358億元還本。
•剩餘3,925億元中,政府主張至少保留一半作為歲計賸餘、長照3.0等政策基金,再撥 1,500–1,800億元作「適度回饋」。
•若平均發放,約6,500–7,800元/人。此為2023年「6,000元模式」的延伸。
3.在野黨特別條例(已通過)
•刪除補貼台電1,000億元,加碼至2,350億元直接發放。
•2,350億元 ÷ 2,320萬人 ≈ 10,100元/人。立法院最後以「整數1萬元」通過,差額由特別預算支應,等於先舉債後發放。
排富條款的爭論點
•在野版本採「全民普發不排富」:認為稅是全民共同負擔,回饋也應人人有份,且行政成本最低。
•行政院與學者主張「排富」或「弱勢加碼」:擔心現金雨對高所得族群效率低,易擴大貧富落差。
•立法院最終未納入排富,但附帶要求行政院 3 個月內提出「所得分級影響評估報告」,為日後修法留下伏筆。
給國民的「精算」結論
若以已通過的特別條例計,每名中華民國國民將在10月底前一次領回1萬元現金。然而,這筆錢並非單純「超收退稅」;約40%實際來自額外舉債或原擬補貼公營事業的挪移。若未來立院再度強行常態化普發,財政部警告可能導致「以債養稅」,長期攤平至每人負擔的國債仍將上升。
換言之,1萬元入袋雖爽,但全民最終仍得以稅負或公共支出縮減的形式「自己買單」。真正符合普世「還稅於民」精神的做法,應在財政餘裕、還債比例、弱勢照顧與行政效率間取得動態平衡,而非單一金額的口號競賽。